2025海南省各級疾控中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68人公告(第1號)
2025-05-14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瀏覽量:9
根據省委編辦批復及《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海南省“1+5+N”疾控體系建設實際,我單位統籌全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引才需求,統一代為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5年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20個機構臨時周轉編制使用計劃的函》(瓊編辦函〔2025〕197號),共核定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20個單位2025年度使用臨時周轉編制132名,各級疾控中心現有空編數已納入臨時周轉編制使用計劃統籌計算,不再單列使用。
海南省、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均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衛生檢驗檢測與評價及其他公共服務職能。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宏觀管理與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四)堅持按發布的崗位條件招聘。
三、招聘方式、人數、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68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海南省各級疾控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時已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應征得原所在單位主管同意方可報考,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必要時應征得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年齡為35周歲(含)以下,即1989年5月1日后出生;年齡為40周歲(含)以下,即1984年5月1日后出生;年齡為45周歲(含)以下,即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和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同時發布公開招聘信息。公告時間為2025年5月14日00:00-2025年5月23日24:00(共8個工作日)。后續招聘工作中的補充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上述單位的官網或其他各用人單位官網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各級疾控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實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5年5月19日00:00-2025年5月23日24:00(共5個工作日)。
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771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各級疾控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頁面);
(3)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
(4)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的畢業證明;
對于國內院校畢業生應聘人員,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代碼或名稱因教育部專業目錄調整、院校專業設置變更等原因,與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代碼、名稱不一致的;對于國(境)外留學歸來的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名稱存在差異(例如:翻譯名稱不一致、專業分類標準不同等)的,上述兩種情況將由我中心的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審,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所學專業課程清單、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提出審核建議,經招聘領導小組副組長審核、組長審批,最終確定其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除上述情況外,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的代碼及名稱須以教育部最新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準,與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代碼及名稱一致;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效期內帶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效期內帶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7)報考時已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上傳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見附件5);
(8)《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3);
(9)《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4);
(10)報考要求相關的工作經驗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及單位工作證明并蓋章,同時提供對應時間的社保繳納證明;(部分崗位有實習經驗要求的,可只提供實習單位工作/實習證明)
(11)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公布。2025年5月23日24:00后不再接受報考人員新注冊報名及提交材料。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5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于2025年5月26日17:00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統將于2025年5月26日17:00準時關閉。已報名且在2025年5月26日17:00后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按崗位的招聘數與應聘該崗位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1:3方可進行筆試,少數民族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五指山市、東方市、樂東縣、陵水縣、昌江縣、保亭縣、瓊中縣和白沙縣)招聘崗位按照1:2的比例執行。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招聘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關考生再次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組織筆試。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分別命題,測試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和能力素質,其中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比重應不低于60%。筆試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1)筆試實行百分制;
(2)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3)考試時間:以發布公告為準;
(4)考試地點:擬定海口,以發布公告為準;
(5)筆試內容以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要測試內容,兼有公共基礎知識的內容;
(6)各招聘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參加本崗位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招聘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低于50分,則按照50分確定該招聘崗位合格分數線;
(7)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上公示3天。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崗位的招聘人數在10以上的或少數民族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9人以下的及其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按照1:3 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應于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公布。
資格復審須提供《海南省各級疾控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戶口本、考生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的畢業證明)、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發或者緩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書。報考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驗的應聘人員須提供2年以上社保養老清單、勞動合同以及單位工作證明并蓋章。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開展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不同崗位邀請5或7名相關專家組成面試考官小組,其中各用人單位考官小組專家成員占比不超過60%。。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專業理論知識。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在候分區當場核對本人的抽簽順序號、準考證號、面試成績,確認無誤后簽名離場。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整個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并上網公示。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相關要求
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經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委會審議,確定入圍體檢人選。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
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7天內向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交復檢申請。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陪同,復檢只能進行1次。
2.考察相關要求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進入考察環節。根據崗位要求,由各用人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組成考察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學習單位或常駐地,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和聘用意見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不予遞補。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各用人單位的聘用意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官網和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不予遞補。
(六)核準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由各用人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及時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經核準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各用人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各用人單位聘用手續辦理完成后將聘用人員名單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備案,自收到體檢結果至報送擬聘用人員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后續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籌開展崗前培訓。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1.用人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擬聘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限內報到的,用人單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
2.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3.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檢辦公室:0898-65360931(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
2.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局綜合處:0898-66108536(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解釋。
(二)應聘咨詢電話:0898-65394153;聯系人:王老師
(三)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38761、66502026(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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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5年5月13日
原標題:海南省各級疾控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第1號)
文章來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505/29c02f390b07450caee367291e847d01.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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